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?>?办事服务?>?部门办事?>?详细信息
事项名称 城乡医疗救助
事项类别 行政审批
政策依据

《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》

办理条件

城乡低保对象、农村五保对象、孤儿和城镇“三无”人员、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患病人口。

所需材料

申请人的居民户口薄、身份证和低保证

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
收费标准 免费
办理部门 各旗县市民政局
办理地点 “一站式”信息平台窗口
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
是否网上办理
联系电话 0482-8268122
监督电话 0482-8268155

1.个人申请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以家庭为单位,由户主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旗县市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,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。

2.旗县市民政局审批。旗县市民政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核实,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。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,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,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,及时开具不予批准通知,并说明原因。

地 址: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: 0482-8266664传真: 0482-8266661Email: admin@xam.gov.cn

兴安盟行政公署主办兴安盟信息产业化办公室协办建议使用:1024×768分辩率 真彩32位浏览

Copyright 2015 www.mxw89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05002755号-2